根据长江大学学生工作部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公示、学院评议小组评议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通过,现将我院2020-2021学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即日起三个工作日,在此期间内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许老师
电话:13554591486
外国语学院 2020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