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语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
根据《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大校发[2019]260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学院制定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:
一、 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
组长:谈宏慧、危煜祥
副组长:彭沂、谢家成、付小秋、程坤
成员:王娟、张玉宏、张露、马天雨
秘书:肖娜芸
二、 分流对象:2021级大类招生本科生(外国语言文学类)
三、 计划专业方向及班级
大类专业 |
专业方向 |
班级 |
外国语言文学类 |
商务英语 |
商英12101 |
商英12102 |
商英12103 |
英语(师范) |
英语(师范)12101 |
英语(师范)12102 |
英语(师范)12103 |
英语(翻译) |
英语(翻译)12101 |
英语(翻译)12102 |
四、 分流原则
(一)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,因材施教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依据学生必修绩点,统筹规划,开展专业分流工作。
(二)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、教学资源有效利用、教学活动组织实施、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。
(三)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
五、 分流实施方案
(一)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,每名学生只需填写两个分流志愿,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,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相同,且上报之后不能更改;
(二)优先满足第一志愿,以学生2021-2022-1学期必修课绩点(附件1)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,直到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(注:绩点相同情况下,依次参照《综合英语(1)》和《英语视听(1)》成绩);
(三)各专业方向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,参照第二志愿,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录取;
(四)如果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,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;
(五)填报英语(师范)方向的学生需通过英语语音测试(语音测试具体流程另行通知)。
六、 工作日程安排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负责人 |
第7周(4月6日-4月7日) |
制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,学院会议讨论通过,教务处审核,发布方案 |
院领导、系主任、 专业负责人、教学办 |
第7周(4月8日-4月10日) |
专业分流动员,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|
系主任、专业负责人、学工办 |
第8周(4月11日- 4月12日) |
学生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|
教学办 |
第8周(4月13日-4月14日) |
语音测试 |
专业负责人、教学办 |
第8周(4月15日-4月18日) |
根据学生绩点和志愿填报情况,统筹分流编班,确定班级名单 |
教学办 |
第9周(4月18日-4月20日) |
专业分流结果公示,时间为三天 |
教学办 |
第9周(4月20日) |
专业分流班级名单报教务处 |
教学办 |
外国语学院
2021年4月7日